本站消息,根据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公布了一则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/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,详细内容如下:
案号:(2024)新2301民初5103号审理法院:昌吉市人民法院案由: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当事人信息: 原告/上诉人:王某某 被告/被上诉人: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开庭日期:2024年10月12日根据统计,近一年内以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19则,其中案由为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”的公告以13则居首,其次为“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”有2则,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”有2则。历史开庭公告如下:
国联聚汇定期开放债券为债券型-混合一级基金,根据最新一期基金季报显示,该基金资产配置:无股票类资产,债券占净值比126.44%,现金占净值比0.13%。
数据来源:天眼查AP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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